童年拾趣
文/李淑一
人过三十,对什么都看得那么淡了,可当和孩子独处时,经常被他们的趣事所打动,童年的那些不曾向任何人说起的陈芝麻烂谷子就到了嘴边,于是,一件一件往事就这样涌进了儿子的耳里,同时也让我回到了美好的回忆之中。
大名鼎鼎
父亲兄弟三人,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,已经有了五个女孩,这一年,二大娘和我的母亲又都怀上了孩子,在农村这种情况是最让人着急的,包括奶奶在内的所有的人都希望二大娘和母亲能生出个男孩。所以,母亲托人已给我找了一户有钱人家,说好了如果是女孩儿就送人。在期待之中我降生了,是奶奶给接的生,我猜想她老人家当时一定很扫兴,因为奶奶是邻村十里八乡唯一的接生婆,别人家“小子”一个个从她手里不知过了多少个,唯有自己的儿媳生不出男孩儿来,她的心情可想而知了。日子一天天的过,我满月了,妈说当看到我那胖乎乎的脸后,原来说过的话就不算数了,我终于留下了,成了妈妈的三女儿。不过,我再也不象大姐、二姐都有个好听的小名:小青,春丽,爸爸再没有兴趣给我起小名了,一生下人们就随便的喊我“三女”,后来我一天天的胖起来,样子也招人爱,于是就又喊我“三胖”,再后来我长大了,爸爸怕我受欺负就希望我厉害点儿,于是“正儿八经”的告诉家里的人叫我“三孬”,并且还训练我“孬”的本领。那时我小,不懂好歹,爱叫啥叫啥,直到我念书时,爸爸终于给我起了个一辈子都让人夸赞的名字——“李淑一”,记得上学第一天,老师问我叫那个“一“,我激动的说“胰子的胰”(因为小时候每天洗手的肥皂叫胰子),现在想想,那时多么弱智,连最简单的一,都不知道。真的,大人哪有时间和心思教你识数啊。
直到上了初中,读了毛主席词《蝶恋花.答李淑一》才知道这个名字另有其人。我也托伟人的,终于从一个差点送人的孩子长成了让爸爸妈妈妈骄傲的人,成为那个村里最早的唯一一个考上师范的人,那年我十五岁。
惊天动地
记事后,奶奶常给我讲那件差点吓死她的事。那年我四岁,在农村己经到处乱跑,奶奶说有天我不见了,她找遍了村前村后,最后她爬在井上,那口井在村子中央,吃完饭,没事的时候,孩子们总爱在这附近乱打乱闹。井台是这个二十多户人家的村子的中心,奶奶坐在井边使劲往里看,看能不能看见有一个死孩子漂上来,怎么看也没有,她就让爸爸用三股凿绑在一根木棍上在井里“打捞”,捞啊捞,爸爸的汗一头头的出,奶奶的泪一把一把的流,怎么捞也没有,那去哪了?奶奶自责的就要死去,当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,爸爸站在房上终于看见一个男孩手拉一头毛驴,旁边走着一个头扎朝天翘的女孩。他的心一下子落地了,奶奶的腿软了。每当奶奶讲这个故事的时候,我就兴奋的笑,笑奶奶爸爸吓坏的样子。可现在,每想起这件事的时候,我的眼前却是那个绑腿缠小脚的慈善的奶奶当时伤心欲绝的样子,我不由得,就更加怀念疼我爱我十八年的奶奶了。
招蜂惹蝶
我记不清我是怎么念到三年级的,反正当时的日子过得真是无忧无虑,作业少,考试又容易,记得试卷70%开卷,30%闭卷,印象最深的是开卷考试的内容,比如:生产队有牛25头,一头牛一天吃草5斤,那么饲养员一天给牛喂多少斤草?遇到这种题总是自已去调查,然后编好应用题,再计算出来,这样,考试真是小菜一碟。放学后,书包一放,背起小筐,一伙孩子前呼后唤,到村边的庄稼地拔穷母菜喂猪养兔,我干活很实在,总是把小筐填的满满的,然后再在上面用脚使劲踩一踩,二姐却不然,每到家门口的时候,她总是赶紧用手把菜抖的蓬松一些,这时,在家的奶奶就点着我的头,说我傻,我就冤柱的眼泪在眼框里直转,心想:“我咋就傻啦,这样小兔能多吃点儿,长得快点儿,妈不是说等卖了小兔给我买一件粉粉的袄吗?”可是有时我总想:“妈怎么就看不见二姐耍奸呢?”妈一次都不骂二姐,一次也不表扬我,还常因为二姐告状我挨打,为此小时候我不和二姐好,直到长大了才不再嫉恨她。
那时,学校有小农场,小林场,老师经常带我们去劳动。记得,村子后边有一片小榆树林,一天下过雨后不久,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又到小树林拔蒿子,老师说趁湿把蒿子埋在土坑里沤成肥,种地庄稼长得好,一伙孩子就象雨后的小鸟,唧唧喳喳在树林里拔啊拔,这时,一个刚插班的长得不象农村孩子的男孩对我喊,快过来吃蜂蜜,我一看,他手里拿看一只被雨打湿的大马蜂,已经死了,于是他就从马蜂肚子中央掰开,里边露出一块亮晶晶的蜂蜜。男孩说你吃,我说你吃吧,男孩说快吃吧,我伸出小嘴,对准那团蜜,用舌尖去舔,没想到那只马蜂,竟然猛的一下伸出针,扎了我一下,蜜在嘴里甜甜的融化了,可嘴却一点一点的肿了起来,我害羞的不敢告诉老师,跑回家找奶奶,奶奶一边说我馋,一边去接弟弟的尿,然后用尿和好黄土,抹在我的上嘴唇上。我极不情愿,奶奶说小男孩的尿解毒,我没办法,真是哑巴吃黄连,后来妈妈问起,我绝对省略了“小男孩让我吃蜜”这一细节,那时我已隐隐的觉得那男孩对我挺好,这件事,藏了我心里二十多年了,过去羞于启齿,现在长大了,终于敢把这件事当笑话的讲出来,却觉得童年往事是那样美好,后来这个男生随父亲不知道去了哪里,他叫什么名字我也不记得了,二十多年过去了,不知在他心里,是否象我一样依然有那片雨后的小树林,有他喜欢的小女孩儿。
初出茅庐
十八岁那年我从师范毕业,当了一名乡中语文老师,如果说在正式登上讲台前的讲课叫做实习的话,那么最早的实习应该是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了,那是七六年,我们经常走出学校,投身到轰轰烈烈的生产劳动中去,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,记得我曾去过十里外的万亩农田平过地,大雪降临之前在村子的场院里跟大人们赶着打场,种过山药,拔过胡麻,捡过粪,割过马莲……那时我在班里年纪最小,学习最好,有时老师领着四年级以上的学生去干活的时候,复式班的低年级的学生就没人管,于是老师就留下我让我“代课”。这时,是我最骄傲的时候,我手拿教鞭,站在讲台模仿老师的样子先写好生字,然后加上拼音,领上学生先拼读几遍,再横竖撇捺的书空几遍,留点作业写上二十遍,这时再去教另一年级数学。这些都做完了,学生做作业,我干什么呢?转来转去,看见有的女孩子头发很乱,于是,我就跑到办公室,偷出老师的梳子,给女生梳头,有两个调皮的男生,要给我告老师,这下遭了,怎么能给“老师”告老师呢?于是,严肃的走过去,想吓住他们,可他们却一点都不怕,我没办法了。我真讨厌他俩,在我“代课”期间,他俩成了我课堂上的不定时炸弹,威胁着我不敢擅自行动,直怕老师撤了我的职,后来我真的做了老师,当我在乡间小路再次碰到这两个“对头”的时候,他们已长成了大小伙子,黑红色的脸堂,抗着锄头,对我仍露出狡黠但友好的笑。前几天看《一个都不能少》,看着看着,我就笑,我总觉得,魏敏芝的上课艺术怎么有点象我当年呢?!
年盛夏
后序:此文写于年,我已经从教14年,儿子刚上小学,我便觉得自己真的长成大人了,开头第一句“人过三十,对什么都看得那么淡了”,反映了那时的所谓“长大”。今天到了年,时间过去22年,再读,觉得这一句有点狂大,五十知天命,我才发现自己好多事还没想个明白。回头看,过去的岁月总是美好的,每每看到孙女,仿佛就是自己,以后的岁月,希望陪着孙女慢慢长大,慢慢懂事,永远不老。